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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5-29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落实学校“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与“新工科成电方案”,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持续改善本科实验教学条件,构建满足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高水平现代化实验教学平台体系,结合学校“中央高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要求,现启动2026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  总体部署

面向2035年远景目标,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贯彻落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校教〔2022151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紧密围绕“构建新时代成电特色实验教学体系,加强实验教学资源整合,改革实验课程内容”的建设思路开展2026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申报单位应结合培养方案修订与完善工作,从人才培养的核心目标出发,围绕全面重塑实验教学体系,改革与更新实验课程内容,充分论证当前实验教学条件的紧迫需求,提出相应的本科实验教学中心教学条件改善与优化的建设方案。原则上,不支持无实验内容更新建设的单纯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中的购置计划应以本科生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为主,非实验设备仪器以及实验台/桌椅可在充分阐述其与建设内容相关性的基础上适量列入购置清单。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单位可申请1个建设项目。

.  申报条件

(一)符合实验教学中心“集中建设、集中管理、集中使用”的原则。

(二)符合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各实验教学中心十四五建设规划与阶段性发展目标。

(三)项目建设内容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充分;实施方案具体、预算编制合理,依据充分;具备项目实施的场地条件;项目绩效目标明确。

(四)有以下情况的单位,原则上不可申请2026年项目:

 1.2025年有“中央高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在建项目的单位;

 2.2021年至2024年有“中央高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建设项目,但在本通知的申报截止时间前未进行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

 3.在本通知的申报截止时间前“教育领域扩大投资项目学科建设专项支持计划”和“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未进行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

(五)受以上第(四)条限制的单位,若确有教学急需特殊情况,应在提交常规的申报材料外,另附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的“教学急需建设”情况说明。同时,原则上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30万。

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是2026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入库以及校内立项建设的直接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支出预算编制科学性。

(二)鼓励申报单位积极争取校企合作和社会捐赠资源,并将自有资金与学校预算配套使用。原则上,申报单位的配套经费不低于申请经费的15%,用于实验教学中心的环境配套改造、实验课程优化建设、实验项目开发研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孵化等。

材料提交

(一)材料清单

1)《2026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1);

2)《2026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3支撑材料:

①设备购置的询价资料。

②若项目中的仪器(设备)含有更新的仪器设备,需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应的情况说明。

③若项目中含有单台套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提供三家供应商报价资料。

各单位申报材料请于202565星期四11点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包括:7份纸质版(含签字盖章)和电子版(word 格式/excel格式)。其中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xiaqing@uestc.edu.cn

申报材料压缩包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2026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其他说明

(一)在满足课程需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国产设备;涉及单台套50万元及以上设备购置的项目应做好“单台(套)价格5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论证工作。论证的具体要求可咨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有关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

电话:618300772,办公地点:清水河主楼B2-218

2.“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有关问题,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电话:61830178,办公地点:清水河主楼B2-622

 

附件1: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及附件(2025版).rar

附件2:2026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