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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春季学期本科实验教学评定的通知

时间: 2025-02-24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本科人才培养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根据学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评定实施办法》(校教〔2024〕137号)(附件1)的精神,现将2025年度春季学期本科实验教学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拟申报高级实验师及享受正高级待遇的高级实验师职务者,且本学期有本科实验教学任务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教师,须接受本科实验教学评定。

1)参加过本科实验教学评定,但评定结果未达到“优”的教师;

2)曾获得评定结果为“优”,但已超过5年有效期(2020年春季学期之前参加评定)的教师;

注:截至当年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之日,5年内在本科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相关奖励,包括所主讲课程入选校级示范课、学校“本科教学优秀奖”、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主讲教师、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教师,可以代替本科教学质量评定,替代结果为“优”。

二、评定课程与任课要求

申请本科实验教学评定的教师必须独立承担一门列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验课程(或课程实验)的教学任务;或共同承担一门实验课程(含课程实验)教学任务,且申请人单个教学班的主讲不少于20学时,否则不予受理。

三、评定方式与内容

1、评定方式为专家随堂听课,每位专家对所负责的每位申请人随堂听课不少于3次。评定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实验教学资料(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案、实验大纲、标准实验报告等)、实验教学内容、课堂指导等。具体评价指标请见《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实验教学评定表》(附件2)。

2、评定专家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3、申请教师的最终评定结果根据专家组评定的结果综合评定。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承担本科实验教学任务且拟申报职称的前一个学期向人事关系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本科实验教学评定申请表》(附件3)到所在学院教务科留存。

2、请各学院(部)于2025年2月28日(周五)前将附件3、4(即《本科实验教学评定申请表》、《本科实验教学评定申请汇总表》)的电子档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以便教务处及时审定并安排校级专家听课。

3、各学院(部)务必通知到拟申报高级实验师及享受正高级待遇的高级实验师职务者,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人:夏青    电话:61830772   邮箱:xiaqing@ue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