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告

中心公告 > 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4-05-13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推动科研成果和技术创新反哺人才培养,创新实验教学内容,深化实验教学改革,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现组织开展省级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遵循“注重创新创造、突出科教融汇、鼓励产教融合”的原则,实施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行动计划,着眼前沿、深入一线,将科研成果和产业企业的新观点、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及时融入实验教学,增强教学内容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为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供有力支撑,切实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以本科生培养为重点,不限学科专业领域,不受学校、学院、专业现有培养方案限制,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多学科交叉联合申报。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创新性实验项目可源于:

1. 教师的科研成果,重点支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科研成果转化的实验项目;

2. 教师的论著或专利,重点支持具有专业学术特色的论著和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或软件转化的实验项目;

3. 产业企业的真实项目,重点支持代表技术前沿并具有推广价值的产业企业真实工程项目转化的实验项目。

(二)申报资格

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是学校在职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鼓励业界专家加入申报团队。

三、申报名额及程序

(一)学校推荐指标限额

1. 非跨学校联合申报项目,全校推荐数量不超过17个(含2个人工智能领域项目)。

2. 跨学校联合申报项目,全校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二)校内单位推荐指标限额

详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3日前,将申报书(附件3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以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申报书的纸质版1份(含签字盖章)提交至主楼B2-218,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到学校的项目应遵循“注重创新创造、突出科教融汇、鼓励产教融合”原则,并真正代表教学单位水平的精品创新性实验项目。

(二) 项目团队教师成员(含负责人)总数不超过10人。项目团队教师成员只能参与1个项目申报

五、教务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8

电话:028-61830115

电子邮箱:xdanpeng@uestc.edu.cn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二批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校内单位推荐指标限额.pdf

附件3: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推荐汇总表(校内推荐).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