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领域扩大投资项目学科建设专项支持计划”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4年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规划,经有关教学单位申报、学校专家及教育部“中央高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专家评审通过,现对“通信与信息系统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2024年)——信息与通信系统平台建设一期”等4个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立项。立项名单及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
详见附件1。
二.建设周期及执行要求
(一)建设周期:1年。
(二)建设单位及实验教学中心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保证项目进度,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投入教学运行中。
(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对于“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合规使用建设经费。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督导,确保项目建设经费规范使用。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2024年3月7日前,建设单位将本单位初审通过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任务书》(附件2)电子档提交至教务处复审(指定邮箱:xdanpeng@uestc.edu.cn,文件名:“ **实验教学中心(2024年)建设任务书”)。
(二)2024年3月15日前,建设单位将复审合格的《建设任务书》(含签章的纸质版1份及PDF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存档。
四.注意事项
在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各项目涉及到与多部门的协作,为提高项目执行效率,结合招标采购中心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仪器设备的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组需做好以下启动工作:
(一)完成招标采购计划的提交与审核流程。若有疑问,可咨询招标采购中心,或登录“电子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网”查阅有关信息。
(二)项目建设中有关国资管理规定及办理流程的问题,可咨询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8
联系电话:61830115
附件1: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立项名单.pdf
附件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任务书(2024年修订版).doc
教务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