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秋季学期本科实验教学评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本科人才培养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根据学校《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评定实施办法》(校教[2018]51号)(附件1)的精神,现将2023年度秋季学期本科实验教学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1、评定对象
拟申报享受正高级待遇的高级实验师及高级实验师职务,且在本学期内有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包括曾参加过本科实验教学评定,但评定结果未达到“优”的教师。
2、评定方式与内容
评定方式为专家现场听课。评定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水平,课堂管理,以及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案、标准实验报告等教学材料。
3、申请本科实验教学评定的教师必须独立承担一门实验课程(或课程实验)的全部教学任务,否则不予受理。
4、请申请本科实验教学评定的教师完整填写《本科实验教学评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到所在学院教务科留存。
5、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9月4日(周一)前将《本科实验教学评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每位教师个人的《本科实验教学评定申请表》复印件和电子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以便教务处及时审定并安排校级专家听课。
6、各学院(部)务必通知到拟申报享受正高级待遇的高级实验师及高级实验师职务的教师,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7、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人:夏青 电话:61830772 邮箱:xiaqing@uestc.edu.cn
附件1:关于修订《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教〔2018〕51号.docx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