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3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规划,经教学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现对“电子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2023年)”等7个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立项。
一. 建设周期及执行要求
1. 建设周期:1年。
2.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严格按照《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与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建设任务书”约定内容执行建设任务。
3. 承建单位负责人应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督导,确保项目建设经费规范使用。
二. 材料提交要求
1. 2023年2月27日前,承建单位将本单位初审通过的“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建设任务书”电子档提交至教务处复审(指定邮箱:xdanpeng@uestc.edu.cn,文件名:“ **实验教学中心(2023年)建设任务书”)。
2. 2023年3月6日前,承建单位将复审合格的“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建设任务书”(含签章的纸质版1份及PDF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存档。
三. 注意事项
在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各项目涉及到与多部门的协作,为提高项目执行效率,结合招标采购中心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仪器设备的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组需做好以下启动工作:
1. 完成招标采购计划的提交与审核流程。若有疑问,可咨询招标采购中心61830995/61830234,或登录“电子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网”查阅有关信息。
2. 项目建设中有关国资管理规定及办理流程的问题,可咨询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仪器设备办公室 61830178-2/61830361。
四. 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8
联系电话:61830115
附件2023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立项名单(公布).pdf
附件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建设任务书(2023年修订版).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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