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四川省2021—2023 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532 号)(附件1)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要求
(一)申报范围
1. 各单位根据申报指南(附件2),择优推荐申报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最多1项。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申请人原则上应为2018年以来在学校参与各类教学建设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教师,或承担本单位在这些校教改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项目。
2. 2018-2021年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按照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不占学校分配名额。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不超过 1 项。各单位应鼓励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积极申报。
3. 每个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教指委可遴选申报不超过3项教改项目(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各单位鼓励老师通过教指委的渠道积极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国情、省情和我校实际,聚焦人才培养工作和教学改革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以创新解决当前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为主要内容,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2. 申报项目应突出实效。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的原则,针对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在试验创新,重在试点、总结的基础上实践运用,重在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教学成果,切实增强项目的示范性和实效性。
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审,并根据申报指标择优遴选推荐。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6日前将申报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发至xguijun@foxmail.com,并将文件以“单位名称+教改项目”命名,逾期不予受理。签字盖章的纸质汇总表(附件4),交教务处计划与教改办公室(主楼B2-210)。
联系人:向老师;电话:61830831。
附件:
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2023 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四川省2021-2023年教改项目申报指南
3. 四川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
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4. 四川省2021-2023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