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7-2018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现启动2017-2018年度立项的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项目验收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 时间
(一)项目自评与承建单位审核
即日起——2021年3月12日。
(二)校级验收
2021年3月——6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范围
2018年度全部立项项目和2017年度延期验收项目。
三. 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建设合同书》约定建设内容进行自查,完成各项验收材料准备。
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材料有:《项目建设合同书》、《自评报告》、《实验大纲》、《实验教案》、《实验指导书》和《标准实验报告》。其它材料,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
(二)项目承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待验收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四. 材料提交
(一)提交清单
1. 《2017-2018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待验收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2. 《自评报告》(附件2)
3.《实验大纲》、《实验教案》、《实验指导书》和《标准实验报告》。
(二)提交时间
请承建单位教务科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本单位待验收项目的验收材料电子档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自评报告》需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
五. 其他
根据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周期约定,原则上,本次公布的所有待验收项目均应进行验收。如个别项目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负责人需向教务处提交纸质版《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实验室建设专项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3)。
六. 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8
联系电话:61830115
附件1:2017-2018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待验收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项目验收自评报告(2020版).doc
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实验室建设延期验收申请表(2020版).docx
教务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