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附件1)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本科课程范围:已入选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的课程,或者获首届校级课程思政微课大赛一等奖的课程,但一个单位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研究生教育项、继续教育项目通过对口部门申报)
2.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3.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4.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5.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6.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7.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8.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中心)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课程申报,并于3月23日17:00前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61830831
附件1 教高厅函[2021]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校内申报填写).docx
附件3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校内申报填写).docx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